2021-09-23 14:49:13 甘肅公考考試網 //www.naichajmpt.cn/gw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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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在國家公務員考試中,法律題目一般為必考題型,尤其是一些新法,在此新法包括新制定并發布的法律例如2021年6月10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自即日起施行;新修訂的法律例如10月1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關于修改國旗法、國徽法的決定》,決定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生效的法律《行政處罰法》于2020年1月22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新修訂的,自2021年7月15日施行,鑒于此種命題規律,今年國考中大概率會考查相關內容,因此大家要引起重視,但同時也要注意把握重點做到有的放矢。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調整幅度很大幾乎涉及每個章節,其中第二和第五章改動達100%,結合以往的命題特點需重點把握,其次是第三章和第四章。接下來通過例題來說明可能考查的方向。
2021版行政處罰法大綱
【例】行政處罰由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實施,下列關于行政處罰說法錯誤的是?
A.朝陽區應急管理局可以實施行政處罰權
B.兩個以上行政機關都有管轄權的,由先立案的行政機關管轄
C.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有違法行為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
D.國務院可以決定至少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題考查法律常識并選錯誤項。
第二步,第十八條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權只能由公安機關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機關行使。并不是至少,因此,選擇D選項。
【拓展】A項: 根據最新的《行政處罰法》第十八條 國家在城市管理、市場監管、生態環境、文化市場、交通運輸、應急管理、農業等領域推行建立綜合行政執法制度,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朝陽區應急管理局屬于應急管理部門因此,A項表述正確,不選。
B項:根據本法第二十五條兩個以上行政機關都有管轄權的,由最先立案的行政機關管轄。對管轄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報請共同的上一級行政機關指定管轄;也可以直接由共同的上一級行政機關指定管轄。因此B項正確,不選。
C項:根據新法第三十條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責令監護人加以管教;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有違法行為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因此C項正確,不選。
解題思路:
上海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