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02 14:37:00 甘肅公考考試網 //www.naichajmpt.cn/gw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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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高空拋物在今年3月份已經入刑法。刑法明確規定:從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盡管如此還是有人以身試法,11月底,一根煙頭在燃燒的狀態下,從天而降,好巧不巧的落在了一個嬰兒車頂上,燙爛了車頂,掉入嬰兒車內。當時,嬰兒就在車內躺著,萬幸的是嬰兒家長發現嬰兒車內冒煙,及時的將燃燒著的煙頭丟出去,阻止了悲劇的發生。當時沒有找到丟煙頭的人,民警就決定通過查每個業主的DNA,找到丟煙頭的人。小區內一位65歲的居民向某見無法逃脫罪責,就承認是自己將煙頭從窗戶處丟下來的,所幸造成的后果不嚴重,派出所民警對向某某進行了批評教育,并讓他向當事人道歉,以獲得當事人的諒解。
高空拋物危害很大,每年都會有人深受其害,但高空拋物卻屢禁不止。2021年1月海南盧某將電腦顯示屏從窗戶丟下,判處其高空拋物罪,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無獨有偶,同月,深圳陳某因從窗戶拋酒瓶、垃圾等物,處以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同年,5月李某因與女友爭吵,將花盆、窗框等物從4樓拋下,也構成了高空拋物罪。高空拋物不僅是不文明的行為,而且害人害己,給社會帶來嚴重的危害,希望能夠引起大家的重視。由于高空拋物可能致人重傷、殘疾或者死亡,因此最高可判處死刑。有研究數據表明,一個拇指大的石塊,從4樓丟下的時候可能會砸破頭皮,如果從25樓丟下來,可能會導致人當場死亡。樓層越高,加速度越大,殺傷力也就越大。
由于高空拋物的人很難確定,因此在歸責原則一般采用過錯推定原則。過錯推定原則依據法律規定先推定行為人是有過錯,如果行為人無法證明自己是清白的,就需要承擔侵權責任。假設能夠證明自己不是加害人或者沒有條件成為加害人,比如事發時自己不在建筑物中或者自己所在的位置在客觀上無法造成當事人的損害等,或者最終確定具體的侵權人,可以向侵權人追償。
接下來,我們可以通過例題來練練手,學習和鞏固一下今天小編給大家介紹的知識點。
【試題演練】
【單選】某日,上午11點,老李帶著孫子在小區玩耍,到單元樓下被從天而降的酒瓶砸中,頓時血流不止。關于砸傷老李的責任承擔,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王某,單身,住該樓15層,事發時在公司上班,可以免責
B.張某,年齡80歲,住在該樓一樓,應該承擔侵權責任
C.如果最終查出是牛某拋出的啤酒瓶,其他人也無法追償
D.一人侵權,全樓賠償
【答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