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家公務員考試中,繼承作為重要考點占據了濃墨重彩的一筆?荚囍谐3I婕暗嚼^承的方式,遺產的分配,繼承人的范圍,遺囑的效力等等重要考點。很多小伙伴往往在一些重要考點上掌握得不夠清晰。那么今天我們就一起來學習一下民法中的繼承吧。
一.繼承的方式
繼承是指將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法轉移給他人所有的法律制度。民法中規定的繼承方式主要有遺贈撫養協議、遺囑(或遺贈)、法定繼承。在我國遺贈撫養協議優先于遺囑,優先于法定繼承。
二.法定繼承
法定繼承是指依照繼承人范圍、繼承的順序以及遺產分配原則,按照法律規定處理的繼承方式。法定繼承人的重要考點在于法定繼承人的范圍,我們考試中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第二順序法定繼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注: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這里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這里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三.遺囑
遺囑繼承也稱指定繼承,是與法定繼承相對稱的一種繼承方式。遺囑繼承是指繼承開始后,按照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遺囑繼承被繼承人財產的法律制度。
(一)遺囑的形式
遺囑的形式有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錄像遺囑、打印遺囑、口頭遺囑五種形式。打印遺囑和錄音錄像遺囑是民法典生效后新增的遺囑。
(二)遺囑的效力
1.除了公證遺囑和自書遺囑外,其他形式的遺囑都需要兩人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反之無效。
2.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陬^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3.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這一點需要小伙伴們注意,是民法典修改的點。
四.遺贈撫養協議
遺贈撫養協議是指扶養人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的協議。公民可以與集體所有制組織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集體所有制組織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繼承的知識點學習完了,相信小伙伴們對繼承也有了更深的了解。那么我們來做一個真題檢驗一下。
【單選】某甲去世后共留下4份遺囑:第一份是自書遺囑;第二份是錄音遺囑,有單位領導見證;第三份是公證遺囑;第四份是代書遺囑。其繼承人因4份遺囑的內容不一致發生爭執,根據法律規定,作為遺產繼承依據的應是()
A.自書遺囑B.錄音遺囑C.公證遺囑D.代書遺囑
參考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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