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23 14:53:15 甘肅公務員考試網 //www.naichajmpt.cn/gw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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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文縣公安
根據工作安排,現將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文縣公安局2022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筆試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準考證打印時間
第一次已打印準考證考生不用再次打印,如有遺失的,可在2022年11月22日8∶00至11月24日18∶00再次申領打印。
二、準考證打印方式
掃描“打印準考證”二維碼(附件1),按照提示打印《準考證》并妥善保管,以備考試、資格審核等環節使用,未打印《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人員打印《準考證》后,應認真閱讀《準考證》考生須知,并提前熟悉考點。
三、筆試時間、地點
2022年11月27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文縣城關中學。
四、應試證件
應試人員須攜帶《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明原件(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參加筆試,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居民身份證遺失或過期者,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五、疫情防控
(一)應試人員須認真閱讀《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文縣公安局2022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筆試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嚴格遵守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凡違反國家、省、市、縣常態化疫情防控有關規定,隱瞞虛報旅居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要密切關注“文縣公安”微信公眾號,了解最新工作安排。
(二)自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6日,應試人員須每天在微信小程序“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文縣公安局2022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筆試健康打卡”(附件2),按要求打卡并上傳相關資料。如應試人員不打卡或打卡天數不足影響正常參加考試的,責任由應試人員自行承擔。
咨詢電話:
0939—5522745(文縣人社局)
0939—5911524(文縣公安局)
準考證打印技術咨詢電話:0939-3218678
注:所有考生請在工作日內撥打咨詢電話。
監督電話:
0939—5522175(文縣紀委監委)
附件1:
打印準考證二維碼
附件2:
“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文縣公安局2022年公 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筆試健康打卡”微信小程序二維碼
附件3:
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文縣公安局2022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筆試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
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文縣公安局
2022年11月21日
附件1:
打印準考證二維碼
附件2:
“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文縣公安局2022年公 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筆試健康打卡”微信小程序二維碼:
附件3:
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文縣公安局2022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筆試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
為嚴格貫徹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確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據當前疫情情況,現就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文縣公安局2022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筆試期間考生疫情防控等事項告知如下,請所有考生知悉、配合筆試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參加筆試的考生在微信搜索“健康新甘肅”小程序,申領甘肅省健康碼,關注“健康碼”狀態。
1.自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6日,考生須每天在微信小程序“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文縣公安局2022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筆試健康打卡”中,按要求打卡并上傳相關資料。如考生不打卡或打卡天數不足影響正常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2.對7天內有高風險區旅居史的來(返)文考生,落實7天醫學觀察,期間按隔離要求完成核酸檢測。
3.對7天內有疫情所在縣(市、區、旗)旅居史的來(返)文考生,落實3天2次核酸檢測(每次間隔24小時以上),核酸檢測結果未報告前,盡量不外出流動。居家隔離期間,家庭其他成員都要足不出戶,如不具備居家條件,實行集中隔離。
4.甘肅省健康碼非“綠碼”或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異常的考生,在遵守隴南市疫情防控管理政策的前提下,可根據考場疫情防控工作人員現場研判后,符合條件的可在備用隔離考場參加考試。
4.涉疫省份考生在備考過程中,應做好自我防護,避免在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國(境)外旅行、居住,避免與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中高風險區域人員接觸,避免去人群流動性較大、人群密集的場所聚集;要做好自我防護,注意個人衛生,加強營養和合理休息,防止過度緊張和疲勞,避免感冒,以良好心態和身體素質參加考試?荚嚠斕鞈扇『线m的出行方式前往考點,與他人保持安全間距。
5.考生應至少提前90分鐘到達考點接受防疫檢查。所有考生進入考點時,須持甘肅省健康碼“綠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綠碼、本人筆試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證明,健康狀況正常(無發熱、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癥狀)方可入場參加考試。
6.考生入場時,應主動配合工作人員接受體溫檢測,如發現體溫≥37.3℃,需現場接受體溫復測,如體溫仍超標準,須由現場醫護人員再次使用水銀溫度計進行腋下測溫。對于連續三次測溫≥37.3℃的考生,由考點醫護人員對考生現場進行抗原檢測,同時采樣進行核酸檢測,抗原陰性的考生安排到備用隔離考場參加考試;抗原陽性的考生,啟動應急預案,進行疫情處理。
7.考生在考試過程中被發現或主動報告身體不適,經復測復查確有發熱、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癥狀,由考點醫務人員進行研判,具備繼續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繼續考試,考生從普通考場轉移至備用隔離考場所耽誤的時間,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備繼續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由考點醫務人員按規定妥善處置。
8.考試期間,考生應自備口罩,并按照考點所在地疫情風險等級和防控要求科學佩戴口罩。在考點入場至考后離場等人群聚集環節,須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識別驗證等特殊情況下須摘除口罩。
9.考試期間,考生要自覺維護考試秩序,與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離,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考試結束后按規定有序離場。在備用隔離考場參加考試的考生,須在考點其他考生全部離場后方可離開。
10.考生要認真閱讀本公告,承諾已知悉告知事項、證明義務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擔相關責任。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相關健康檢測、詢問、排查、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將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11.考試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將根據當前疫情防控總體部署和最新要求進行動態調整。如考試前出現疫情防控新變化,相關最新信息將在“文縣公安”微信公眾號平臺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