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四部門聯臺發布《關于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有關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確:當年度應屆高校畢業生,其應屆生身份認定以本人畢業證書落款年度為準,即當年度應屆生簽訂就業協議、勞動臺同、繳交社保等均不影響其應屆生身份認定。
同時,該通知還明確了:上年度畢業生具有工作經歷以及社保繳交記錄的,可報考應屆生崗位,也就是說2023屆畢業,已經有工作經歷并繳納了社保但還是可以報考2024屆福建省公務員應屆生崗位。
以2024年福建省考應屆生崗位為例,原本只有2024屆當年應屆畢業生和2022、2023屆擇業期內應屆畢業生可報,在上述條件下,2023屆畢業已經工作的考生也可以報考,擴大了應屆生的范圍。
注:以上政策適用于福建省內招聘,不適用于國考或者其他地區招聘。
此外,其他部分地區也有相關的政策,比如在2023年浙江省考中2021、2022年普通畢業生可以報考身份要求為2023年普通應屆生的職位,所以如果有位同學是21屆的,并且工作一年多了,在2023年浙江公務員考試應屆生的定義下,依舊屬于應屆生,可以報考應屆生崗位。
現在官方逐漸放開對應屆生和擇業期的限定,對大家來說是個好消息,可選擇的機會更多,上岸可能就更多。請大家持續保持關注我們,如果其他地區有相關消息,小編會及時通知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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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shirui)華圖教育兔小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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