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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甘肅事業單位公共基礎知識之法律知識:認定父母為子女購房出資的性質

2024-04-07 11:29:44 甘肅事業單位考試網> www.naichajmpt.cn/sydw/ 關注公眾號領資料   QQ備考群   APP看視頻刷題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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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今天的中國,絕大多數年輕人結婚的必備條件之一是“有房”。然而房價之高又不是大多數年輕人所能夠獨立承受的,因此父母為子女出資購房是普遍現象。如果年輕的夫妻雙方能夠順利結婚、幸福生活,則涉及不到法律的糾紛。但如果雙方存在矛盾,甚至因此引發了財產方面的糾紛,此時如何認定父母的出資則尤為重要。掌握這個知識點對于我們后續備考事業單位考試還是很有幫助的。

  一、子女尚未結婚,父母為其購置房屋出資

  1.父母無明確表示,則認定為對其子女個人的贈與。

  由于我國以登記結婚作為確定夫妻共同財產的起點,因此若無特殊情況,登記結婚前一方取得的財產通常認定為個人的婚前財產。父母為子女購置房屋出資,本質上是對子女的贈與。值得一提的是,為何父母對出資無明確表示時,視為對子女個人的贈與呢?因為子女與其配偶雙方(以下簡稱雙方)此時尚未建立婚姻關系,在法律上不受到保護。因此貿然認定此種情況是對雙方的贈與不利于保護公民的財產。

  2.父母明確表示是對雙方的贈與,則認定為對雙方的贈與。

  民法以尊重意思自治為基礎,行為人的真實意思受到民法最大程度的保護。雖然法律規定父母無明確表示時認定為對子女個人的贈與,但仍然存在父母想向雙方贈與的情況。若父母存在這種明確的意思表示,那么將認定為是對雙方的贈與。

  二、子女已經結婚,父母為其購置房屋出資的

  1.父母與子女及其配偶無明確約定,則認定為對雙方的贈與

  雙方既已登記結婚,代表著已經建立婚姻關系,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受到民法典相關規定的調整;楹笠环浇邮艿馁浥c,除贈與人明確表示是對一方的贈與外,視為對雙方的贈與。前文提到,父母為子女購置房屋出資的本質就是對其的贈與。因此,這實際上是對民法典夫妻共同財產相關規定的延伸。

  2.父母與子女及其配偶有明確約定,則從其約定

  若其約定為“該出資是對子女個人的贈與”,那么贈與的性質就是對子女個人的贈與;若其約定為“該出資70%贈與本人子女,剩余贈與其配偶”,同樣有效?傊s定只要符合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要素,無論如何約定,法律均會保護。

  有兩個點同學們在考試中需要格外注意:一是父母無明確表示的情況下,雙方是否結婚對出資性質的影響;二是對子女個人的贈與和對雙方的贈與之間的區別,簡而言之,若后續雙方離婚,對個人的贈與是個人財產,不需要分割,對雙方的贈與是共同財產,需要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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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sh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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