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08 15:04:04 三支一扶考試網> //www.naichajmpt.cn/szyf/
關注公眾號領資料
QQ備考群
APP看視頻刷題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導讀】華圖甘肅三支基層考試網同步華圖教育發布: 2024甘肅三支一扶考試公基知識點:挪用公款罪,詳細信息請閱讀下文!【贏定三支】2024甘肅三支百元定金班,戳>>> 華圖教育官方旗艦店 立即購買。更多資訊請關注甘肅華圖微信公眾號(gshtjy),甘肅三支基層培訓咨詢電話:0931-8186071,新浪微博@甘肅華圖,微信號: gshtjy420(點擊查看全省咨詢微信號)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
根據該法條,從考試的角度,我們來分析一下,做題遇到這個罪名的時候,該如何去分析、判斷是否屬于該罪名。
1.挪用公款罪的主體:限于國家工作人員。因此,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托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不能成為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體。
2.挪用公款罪的行為對象:公款。公款包括資金,但不限于現金。如挪用失業保險基金,公有國庫券,歸個人使用,以挪用公款罪定罪處罰。
3.挪用公款罪的行為目的:歸個人使用為目的。因此,構成要件行為只要求挪出行為,不包括使用行為。比如某財政局工作人員甲利用職務的便利挪用單位5萬元來炒股,剛存到自己銀行卡,還沒有買成股票,就被發現了,也定挪用公款罪。
4.挪用公款罪的實行行為:
(1)挪用公款供個人或他人進行走私、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不要求挪用的數額較大,也不論挪用的時間長短)。
(2)挪用公款數額較大(五萬元及以上),進行營利活動(不受挪用時間和是否歸還的限制)。
(3)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其他活動),數額較大(五萬元及以上),超過三個月未還。
因此,在做題的時候,首先判斷出行為人使用的哪種實行行為,再根據此實行行為,去判斷是否滿足金額、挪用時間長短的限制。
通過歷年考試情況來看,一些題目會考察此罪與彼罪的區分,所以,接下來,筆者將通過表格對比的方式,給大家區分一下挪用公款罪和貪污罪。
由此可見,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在主觀目的、主體以及行為對象三個方面都有很大的區別,在做到此類題目的時候可以從這三個方面入手,去區分該罪名。
貼心微信客服
群福利小灶
上一篇:2024甘肅三支一扶考試公基知識點:刑法要點之故意犯罪形態
下一篇: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