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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備考:社區人民調解工作方法

2024-09-11 14:32:20 甘肅事業單位考試網> www.naichajmpt.cn/sydw/ 關注公眾號領資料   QQ備考群   APP看視頻刷題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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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區人民調解工作方法

  社區是居民日常生活的場所,涉及眾多居民之間的互動和利益關系,容易產生各種矛盾和糾紛。人民調解作為一種非正式的糾紛解決方式,能夠及時介入,幫助化解矛盾。因此,人民調解是社區工作者在工作過程中必備的一項技能,也是社區考試中的重要考點,今天圖圖帶大家來看看社區人民調解部分有哪些考點吧。

  (一)人民調解的概念

  又稱訴訟外調解,是一種對民間糾紛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勸說,促使他們互相諒解、平等協商,自愿達成協議,消除紛爭的活動,這種調解和勸說是在人民調解委員會主持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規范為依據進行的。

  (二)人民調解受理民間糾紛的范圍

  1.受理范圍

  受理范圍是:發生在公民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其他社會組織之間的,涉及民事權利義務爭議的各種糾紛。

  公民之間的糾紛,一般指發生在家庭成員、鄰里、同事、居民、村民之間的,因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或者發生爭議而引起的糾紛。

  2.不受理情形

  (1)法律、法規規定只能由專門機關管轄處理的,或者法律、法規禁止采用民間調解方式解決的。

  (2)人民法院、公安機關或者其他行政機關已經受理或者解決的。

  (三)人民調解工作的基本原則

  1.平等自愿原則

  糾紛的受理,必須基于雙方當事人愿意接受調解,或者愿意接受某個組織和個人的調解的意愿。

  調解過程中,采取的方式必須是耐心細致地勸解、開導、說服。

  最終達成的協議,必須是當事人自愿接受。

  2.合法合理原則

  調解的范圍、程序步驟及工作方法必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規定。

  調解行為要規范、公正、合理。

  3.不限制當事人訴訟權利原則

 、偃嗣裾{解并非訴訟的必經程序,不得因未經調解或者調解不成而阻止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

  調解過程中的任何時候,當事人以任何事由都可以中斷調解,然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調解結束后,當事人仍然有就其糾紛及達成的協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權利。

 、谌嗣裾{解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有義務履行人民調解協議。不履行調解協議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就達成的協議起訴;一方當事人以原糾紛起訴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就達成的協議抗辯。

  4.必須在查明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進行調解

  (四)人民調解員禁止的行為:

  1.偏袒

  2.侮辱

  3.索取、收受財物 / 謀取不正當利益

  4.泄露秘密

  (五)調解的程序

  1.當事人申請

  2.調查、收集證據、查明事實經過、擬訂方案

  3.主持調解、制作書面調解協議書(印章)

  4.久調不決→及時申報

  5.調解結束

  【例題】關于社區人民調解的表述正確的是:

  A.調解事項僅限于自然人之間的糾紛

  B.主持方為人民調解委員會

  C.是訴訟的必經程序

  D.人民法院已受理的民事訴訟也可進行社區人民調解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題考查人民調解法規與政策知識。

  第二步,人民調解即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是在人民調解委員會的主持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社會公德為依據,對民間糾紛當事人進行說服教育,規勸疏導,促使糾紛各方互諒互讓,平等協商,自愿達成協議,消除紛爭的一種群眾性自治活動。

  因此,選擇B選項。

  【拓展】A項: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的民間糾紛,包括發生在公民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其他社會組織之間涉及民事權利義務爭議的各種糾紛。A項錯誤。

  C項:《人民調解法》第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可以向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人民調解委員會也可以主動調解。當事人一方明確拒絕調解的,不得調解!度嗣裾{解法》第十八條規定,基層人民法院、公安機關對適宜通過人民調解方式解決的糾紛,可以在受理前告知當事人向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因此,人民調解不是訴訟的必經程序,當事人可以不經人民調解直接訴訟。C項錯誤。

  D項:《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人民調解委員會不得受理調解下列糾紛:(一)法律、法規規定只能由專門機關管轄處理的,或者法律、法規禁止采用民間調解方式解決的;(二)人民法院、公安機關或者其他行政機關已經受理或者解決的。已經提起訴訟并受理的案件不可以再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D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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