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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公共基礎知識:關于自首

2022-11-23 21:23:37 甘肅事業單位考試網> www.naichajmpt.cn/sydw/ 關注公眾號領資料   QQ備考群   APP看視頻刷題     文章來源:甘肅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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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來,國家出臺了越來越多的關于自首立功的文件,在事業單位考試中,自首也是刑法模塊的考試重點。接下來小編就帶領大家一起梳理一下關于自首的相關知識點。

  (一)一般自首

  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為。

  一般自首的成立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俜缸镆院笞詣油栋。是指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機關發覺,或者雖被發覺,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訊問、未被采取強制措施時,主動、直接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谌鐚嵐┦鲎约旱淖镄。即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后。如實交代自己所犯的全部罪行。

  特殊情形:

 、俜缸锵右扇讼蚱渌趩挝、城鄉基層組織或者其他有關負責人員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傷或者為了減輕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為投案,或者先以信電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機關發覺,僅因形跡可疑,被有關組織或者司法機關盤問、教育后,主動交代自己的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緝、追捕過程中,主動投案的;經查實確已準備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機關捕獲的,應當視為自動投案。

 、诓⒎浅鲇诜缸锵右扇酥鲃,而是經親友規勸、陪同投案的;公安機關通知犯罪嫌疑人的親友,或者親友主動報案后,將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應當視為自動投案。

 、鄯缸锵右扇俗詣油栋负笥痔优艿,不能認定為自首。

  (二)特別自首

  特別自首,也稱準自首,是指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為。

  特別自首的成立條件是:

 、偬貏e自首的主體必須是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

 、诒仨毴鐚嵐┦鏊痉C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圩允椎姆珊蠊

  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辨析】自首VS坦白

  坦白:

 、俦粍託w案;

 、诠┦龅氖撬痉C關已掌握的罪行;

 、厶拱椎姆珊蠊悍缸锵右扇穗m不具有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后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例題】

  1. (判斷題)根據我國2021年版《刑法》的規定,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屬于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

  A. 正確

  B. 錯誤

  【答案】A【解析】根據2021年版《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故本題判斷正確。

  2. (多選題)根據我國2021年版《刑法》,下列人員中,以自首論的有( )

  A. 甲,犯罪以后打電話告訴朋友自己的犯罪過程

  B. 乙,在取保候審期間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已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C. 丙,在審判階段向人民法院供述司法機關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D. 丁,在服刑過程中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答案】CD【解析】本題考查刑罰及其具體運用知識。根據2021年版《刑法》第六十七條,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后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A項:可供自首對象包括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其所在單位;城鄉基層組織;以上單位的有關負責人員。A項中“告訴朋友”不以自首論。B項:坦白是犯罪分子在司法機關詢問、傳訊或者采取強制措施后,對已被懷疑、發覺的犯罪事實供認交代的行為。坦白是被動交代罪行,即被司法機關懷疑、發覺其犯罪事實后,并在司法機關的審訊下如實交代其罪行,是犯罪分子一種認罪的表現。B項“已掌握”不以自首論,屬于坦白。CD項:符合“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CD項正確。因此,選擇CD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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