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12 11:00:21 三支一扶考試網> //www.naichajmpt.cn/szyf/
關注公眾號領資料
QQ備考群
APP看視頻刷題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導讀】華圖甘肅三支基層考試網同步華圖教育發布: 2023年甘肅省三支一扶考試公基法律:淺析故意犯罪形態,詳細信息請閱讀下文!如有疑問請加 【2023交流群匯總】 ,2023三支一扶,民生實事就業項目 考試專用教材公共基礎知識教材+歷年 2本,戳>>> 華圖教育官方旗艦店 立即購買。更多資訊請關注甘肅華圖微信公眾號(gshtjy),甘肅三支基層培訓咨詢電話:0931-8186071,新浪微博@甘肅華圖,微信號: gshtjy420(點擊查看全省咨詢微信號)
常識判斷主要測查報考者應知應會的基本知識以及運用這些知識分析判斷的基本能力,重點測查對國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綜合管理基本素質等,涉及政治、經濟、法律、歷史、文化、地理、環境、自然、科技等方面。下面圖圖整理了常識判斷的法律部分,供考生練習。
男子強奸女童致死二審改判死緩、七旬老父被兒子兒媳毆打后死在家中、南京九歲女童被殘忍殺害等等相關故意犯罪的微博話題層出不窮。我們很難去判探尋行為人的內心世界,但是行為人一旦故意去觸碰了刑法的紅線,在其故意實施的犯罪發展過程中,勢必會因出現某種原而形成的一局面,該種情況我們稱之為故意犯罪形態,即犯罪預備、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和犯罪既遂。這也是我們對其定罪量刑關鍵因素之一。
犯罪行為走向終局,定會產生兩種結果,一種是犯罪完成,另外一種是犯罪未完成。
一、犯罪的完成形態與未完成形態
(一)犯罪既遂
犯罪的完成形態,也叫犯罪既遂,指的是行為人故意實施的行為具備了某種犯罪構成的全部要件!缎谭ā冯m沒有具體法條去界定犯罪既遂的概念。但是,我們不難發現犯罪既遂具有以下幾個特征:行為人必須已經著手實施犯罪;齊備某一犯罪在《刑法》中規定的基本構成要件。一切條件成就之后,行為人的犯罪就既遂了。
(二)犯罪預備
根據《刑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為了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的,是犯罪預備。對于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由此,我們可以看出,成立犯罪預備需要具備四個條件,第一,主觀上為了實施犯罪,即行為人主觀上做出了某一種犯罪的決定;第二,客觀上實施了犯罪預備行為,即行為人為了使自己的犯罪決意付諸實踐,準備犯罪工具,為犯罪制造條件,常見的有跟蹤,踩點等;第三,事實上未能著手實施犯罪行為,表現為預備行為沒有完成或雖然已完成但由于某種原因未能著手犯罪。第四,未能著手實施犯罪行為是因為行為人本人以外的原因導致,通俗理解為行為人原想繼續實施預備行為但客觀上沒辦法繼續進行。由于犯罪預備社會危害相對較輕,且未能著手實施,客觀上甚至可能并未出現損害。因此可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
(三)犯罪未遂
根據《刑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梢,犯罪未遂的成立條件有三,首先,行為人已經著手實施犯罪,此處“著手”的判斷標準為行為是否對法益產生現實、緊迫、直接的危險;其次,犯罪為得逞,即沒有發生行為人所希望或放任的、實施行為性質所決定的侵害結果。該判斷基準是弗蘭克公式“欲達目的而不能”;最后,上述犯罪未得逞的結果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被迫停下來,沒有辦法將犯罪繼續進行下去。此外,因為該種形態對于犯罪預備而言,已經著手實施犯罪,社會危害性相對較大,所以對于犯罪未遂,我們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減輕處罰,但沒有免除處罰這種量情。
(四)犯罪中止
根據《刑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由此可知,要想成立犯罪中止,必須符合四個條件:第一,中止必須發生在犯罪的過程中;第二,中止須具備自動性,即行為人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放罪結果發生,判斷標準為“能達目的而不欲”;第三,中止須具備客觀性,即要求客觀上行為有做出中止的行為;第四,中止須具備有效性,即構成既遂的結果不能出現。對于中止犯,主觀上是有悔改,采取具體行動有效阻止犯罪結果發生,因此若沒有損害,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二、故意犯罪形態的判斷思路
首先判斷行為人犯罪是否已經完成,倘若已經完成則屬于犯罪既遂;反之,就得分析行為人是意志以內主動放棄還是意志以外被迫停下,無法繼續實施犯罪,若為主動放棄有效制止犯罪結果產生則構成犯罪中止;相反的,如果是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被迫停下無法繼續的,就需要再分析行為所處在的階段是準備階段還是著手之后齊備全部犯罪要件之前,在準備階段的則成立犯罪預備,著手之后齊備全部犯罪要件之前則成立犯罪未遂。而判斷著手的標準,就要看行為人的犯罪行為對受害人的合法權益是否有直接、現實、緊迫和高度的危險。
試題演練:胡某潛入辦公室行竊,當他將事先配置好的保險柜鑰匙接觸保險柜時,震懾于法律的威力,離開現場。胡某的行為()
A. 不認為是犯罪
B. 犯罪中止
C. 犯罪未遂
D. 犯罪預備
答案:B。解析:胡某的犯罪行為未完成,其本可以繼續進行實施盜竊,但因意志以內的原因,主動放棄行竊行為,屬于犯罪中止。
(編輯:阿正)
貼心微信客服
群福利小灶
公告啥時候出?
報考問題解惑?報考條件?
報考崗位解惑   怎么備考?
沖刺資料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