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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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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芒果TV推出了一檔婚姻紀實觀察真人秀節目《再見愛人》,引發了廣大觀眾的熱烈討論。節目是以三對面臨感情危機的夫妻為觀察對象,觀眾則是通過第三人的視角來感受婚姻的責任和意義。不少觀眾表示,自從看了《再見愛人》,老公也順眼了、老婆也可愛了、婚姻生活也能再“堅持”幾年了。廣大考生在觀看節目的時候除了感慨“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之外,也不要忘了公共基礎知識的備考,今天,小編就帶大家學學有關婚姻家庭的一些法律知識。
一、結婚
結婚,是指男女雙方按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確立夫妻關系的民事法律行為。
(一)結婚條件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其中,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二)無效婚姻
無效婚姻,是指不符合結婚的實質條件,在法律上不具有合法效力的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1.重婚;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3.未到法定婚齡。
(三)可撤銷婚姻
撤銷事由 | 撤銷權人 | 撤銷機構 | 時間 |
因脅迫而結婚 | 受脅迫的一方 | 人民法院 | 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 | 被隱瞞方 | 人民法院 | 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二、離婚
(一)離婚方式
1.登記離婚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條,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2.訴訟離婚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1)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除此之外,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二)離婚保護
1.不得離婚的情形
(1)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1年內或終止妊娠6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2)現役軍人的配偶未經軍人同意,法院不得判決離婚。但是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離婚后,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婚姻關系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重新進行結婚登記。
2.離婚損害賠償
無過錯方可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法定情形:
(1)重婚
(2)與他人同居
(3)實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5)有其他重大過錯。
3.離婚經濟補償條款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三)離婚后子女問題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三、夫妻財產關系
(一)約定夫妻財產制
(二)法定夫妻財產制
夫妻雙方婚前、婚后都沒有約定時,直接適用有關法律規定的夫妻財產制度。
1.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3)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注意:
(1)除約定外,歸夫妻一方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共同財產。
(2)婚姻期間對共同財產的重大決定,平等協商,確定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者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
四、夫妻債務承擔的認定
(一)“共債共簽、事后追認”原則: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二)“家庭日常生活債務共擔”原則: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試題練習】
(單選)下列情形中,屬于可撤銷婚姻情形的是:
A.小李以小王母親的生命脅迫小王結婚
B.小李騙小王自己家財萬貫,婚后小王發現被騙
C.小李、小王情投意合而結婚,婚后感情破裂
D.小王和自己的表哥小李結婚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查婚姻法知識。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A項屬于被脅迫的情形,屬于可撤銷婚姻。因此,選擇A選項。
【拓展】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三)未到法定婚齡。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條,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編輯:阿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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