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14 10:12:06 甘肅公考考試網 //www.naichajmpt.cn/gw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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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報考人員違規違紀如何處理?
答:(1)根據《公務員錄用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按照有關規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不予(取消)錄用、五年內限制報考公務員、終身限制報考公務員等相應處理。
(2)報考人員和其他人員違反《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條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考生有隱瞞真實信息、弄虛作假、考試作弊、擾亂考試秩序等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情節較輕的,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考試成績無效、取消資格等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5年內限制報考的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給予終身限制報考的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如有上述情況,公務員主管部門、招錄機關或考試機構將視情向考生所在單位(學校)通報。